本次公告規(guī)定的“招聘條件”中的第16點:“定向招聘“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”的崗位,限2026年2月28日及以前,經組織批準退出(不含辭退、開除)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,且安置地、戶籍地或生源地為盤州市的人員報考”。避免出現“籮卜招聘”的情況,經盤州市招聘專項工作機制研究決定,將安置地、戶籍地或生源地放寬至全國。
特此公告
(聯(lián)系電話:0858-3635540)
盤州市招聘專項工作機制辦公室
2026年2月6日
(信息來源:https://www.panzhou.gov.cn/zwgk/rsxx/zkzp/202602/t20260206_89438423.html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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